PAIF - ABF Pan Asia Bond Index Fund

簡 介

沛 富 基 金 (PAIF) 為 東 亞 及 太 平 洋 地 區 中 央 銀 行 會 議 組 織 (EMEAP Group) 的 亞 洲 債 券 基 金 2 (Asian Bond Fund (ABF2)) 的 其 中 一 隻 基 金 。 ABF2 乃 EMEAP Group 推 動 亞 洲 債 券 市 場 的 第 二 階 段 計 劃 。 EMEAP Group 由 11 家 東 亞 及 太 平 洋 地 區 中 央 銀 行 及 貨 幣 管 理 當 局 所 組 成 , 所 屬 地 區 包 括 澳 洲 、 中 國 、 香 港 、 印 尼 、 日 本 、 韓 國 、 馬 來 西 亞 、 新 西 蘭 、 菲 律 賓 、 新 加 坡 及 泰 國 。

沛 富 基 金 於 新 加 坡 註 冊 , 並 於 2005 年 7 月 在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(聯 交 所) 上 市。

沛 富 基 金 以 Markit iBoxx ABF 泛 亞 洲 指 數 (Markit iBoxx ABF Pan-Asia Index) 為 投 資 指 標 , 投 資 於 EMEAP 八 個 成 員 經 濟 體 系 的 政 府 和 半 官 方 機 構 的 當 地 貨 幣 債 券 ; 八 個 成 員 經 濟 體 系 包 括 : 中 國 、 香 港 、 印 尼 、 韓 國 、 馬 來 西 亞 、 菲 律 賓 、 新 加 坡 及 泰 國 。 沛 富 基 金 為 被 動 式 管 理 基 金 , 其 投 資 目 標 在 於 追 蹤 有 關 指 標 指 數 的 表 現 (在 未 扣 除 費 用 及 其 他 開 銷 前 之 表 現)。 沛 富 基 金 的 經 理 人 為 道 富 環 球 投 資 管 理 新 加 坡 有 限 公 司 , 信 託 人 為 HSBC Institutional Trust Services (Singapore) Limited
 
聲明:
投 資 涉 及 風 險 。 東 亞 及 太 平 洋 地 區 中 央 銀 行 會 議 組 織 的 任 何 中 央 銀 行 及 金 融 管 理 局 成 員 並 沒 有 推 廣 、 營 辦 、 推 薦 、 發 行 或 保 證 基 金 的 投 資 。 沛 富 基 金 並 不 受 所 投 資 的 八 個 市 場 的 政 府 所 擔 保 或 推 薦 。 詳 情 請 參 閱 沛 富 基 金 之 招 股 章 程 。 此 網 站 所 提 供 的 資 料 只 供 備 案 , 全 無 意 作 兜 售 , 或 遊 說 作 投 資 買 賣 股 票 或 參 與 投 資 服 務 , 或 邀 請 投 資 沛 富 基 金 之 用 。

投 資 者 應 注 意 沛 富 基 金 有 別 於 傳 統 的 單 位 信 託 基 金 。 投 資 者 只 可 透 過 指 定 交 易 商 以 大 額 贖 回 基 金 單 位 , 基 金 在 交 易 所 上 市 買 賣 並 不 擔 保 其 流 通 性 。 基 金 單 位 的 市 場 價 格 或 有 別 於 基 金 單 位 每 單 位 之 資 產 淨 值 , 基 金 亦 有 可 能 從 交 易 所 除 牌 。 沛 富 基 金 是 否 派 發 收 益 須 視 乎 基 金 表 現 而 定 , 並 不 擔 保 一 年 派 發 兩 次 收 益 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