PAIF - ABF Pan Asia Bond Index Fund

基 金 簡 介

股 份 代 號 交 易 所
基 金 架 構 投 資 目 標
貨 幣 一 手
資 產 投 資 管 理 方 式
指 標 債 券 之 平 均 信 貸 評 級
債 券 的 期 限 買 賣
現 金 新 增 及 贖 回 資 產 淨 值 (NAV)
基 金 收 益 之 派 發 再 投 資 服 務
總 開 支 率 經 理 人
信 託 人 託 管 人


股 份 代 號
2821


交 易 所
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


基 金 架 構
新 加 坡 註 冊 之 單 位 信 託 基 金


投 資 目 標
追 蹤 Markit iBoxx ABF 泛 亞 洲 指 數 (Markit iBoxx ABF Pan-Asia Index) 之 表 現 (註 : 此 處 所 指 者 乃 未 扣 除 費 用 及 其 他 開 銷 前 之 表 現)


貨 幣
美 元


一 手
一 手 為 10 個 基 金 單 位


資 產
中 國 、 香 港 、 印 尼 、 韓 國 、 馬 來 西 亞 、 菲 律 賓 、 新 加 坡 及 泰 國 等 地 之 官 方 或 半 官 方 機 構 發 行 之 當 地 貨 幣 債 券


投 資 管 理 方 式
被 動


指 標
由 Markit Indices Limited 所 編 制 之 Markit iBoxx ABF 泛 亞 洲 指 數 (Markit iBoxx ABF Pan-Asia Index)


債 券 之 平 均 信 貸 評 級
AA- / A+


債 券 的 期 限
沛 富 基 金 以 追 蹤 Markit iBoxx ABF泛 亞 洲 指 數 (Markit iBoxx ABF 泛 亞 洲 指 數 (Markit iBoxx ABF Pan-Asia Index)) 為 本 , 因 此 , 其 特 性 亦 與 該 指 數 相 類 似 。 目 前 , 該 指 數 的 平 均 期 限 約 為 5.4

註 : 平 均 期 限 按 債 券 市 值 加 權 計 算 。 指 數 的 平 均 期 限 並 不 一 定 相 等 於 沛 富 基 金 的 平 均 期 限


買 賣
沛 富 基 金 在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(SEHK) 進 行 買 賣


現 金 新 增 及 贖 回
現 金 新 增 及 贖 回 只 可 透 過 認 可 參 與 商 (Authorized Participants (APs)) 進 行 , 查 詢 認 可 參 與 商 名 單 , 請 點 擊 此 處


資 產 淨 值 (NAV)
沛 富 基 金 的 資 產 淨 值 (NAV) 反 映 出 基 金 所 持 有 的 債 券 及 其 他 類 別 的 資 產 在 扣 除 基 金 債 務 賬 後 的 淨 值 。 交 易 日* 收 市 後 所 計 算 出 的 每 單 位 NAV (未 經 審 核) 會 於 下 一 個 交 易 日 在 沛 富 基 金 的 網 頁 - www.abf-paif.com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公 佈 。

* 交 易 日 即 同 時 為 新 加 坡 和 香 港 商 業 銀 行 辦 工 日 及 香 港 聯 合 交 易 所 開 市 日; 此 外, 同 日 Markit iBoxx ABF 泛 亞 洲 指 數 (Markit iBoxx ABF Pan-Asia Index) 的 數 據 亦 必 須 得 到 更 新 和 公 佈 始 作 為 交 易 日。


基 金 收 益 之 派 發
每 年 派 發 兩 次 收 益 之 機 會


再 投 資 服 務
沒 有 此 項 服 務


總 開 支 率
一 年 平 均 總 資 產 淨 值 的 0.19%*

* 由 2010 年 7 月 1 日 至 2011 年 6 月 30 日 之 開 支 對 加 權 平 均 資 產 淨 值 比 率 。 開 支 比 率 是 按 新 加 坡 投 資 管 理 協 會 的 開 支 比 率 披 露 指 引 計 算 。 經 紀 佣 金 及 其 他 交 易 成 本 、 利 息 支 出 、 外 匯 盈 利 / 虧 損 、 於 源 頭 已 扣 除 的 稅 項 或 因 收 入 而 產 生 的 稅 項 及 向 基 金 單 位 持 有 人 支 付 的 股 息 並 無 用 於 計 算 開 支 比 率 。

經 理 人
道 富 環 球 投 資 管 理 新 加 坡 有 限 公 司
(State Street Global Advisors Singapore Limited)


信 託 人
匯 豐 機 構 信 託 服 務 (新 加 坡) 有 限 公 司
(HSBC Institutional Trust Services (Singapore) Limited)


託 管 人
匯 豐 機 構 信 託 服 務 (亞 洲) 有 限 公 司
(HSBC Institutional Trust Services (Asia) Limited)
 
聲 明:
投 資 涉 及 風 險 。 東 亞 及 太 平 洋 地 區 中 央 銀 行 會 議 組 織 的 任 何 中 央 銀 行 及 金 融 管 理 局 成 員 並 沒 有 推 廣 、 營 辦 、 推 薦 、 發 行 或 保 證 基 金 的 投 資 。 沛 富 基 金 並 不 受 所 投 資 的 八 個 市 場 的 政 府 所 擔 保 或 推 薦 。 詳 情 請 參 閱 沛 富 基 金 之 招 股 章 程 。 此 網 站 所 提 供 的 資 料 只 供 備 案 , 全 無 意 作 兜 售 , 或 遊 說 作 投 資 買 賣 股 票 或 參 與 投 資 服 務 , 或 邀 請 投 資 沛 富 基 金 之 用 。

投 資 者 應 注 意 沛 富 基 金 有 別 於 傳 統 的 單 位 信 託 基 金 。 投 資 者 只 可 透 過 指 定 交 易 商 以 大 額 贖 回 基 金 單 位 , 基 金 在 交 易 所 上 市 買 賣 並 不 擔 保 其 流 通 性 。 基 金 單 位 的 市 場 價 格 或 有 別 於 基 金 單 位 每 單 位 之 資 產 淨 值 , 基 金 亦 有 可 能 從 交 易 所 除 牌 。 沛 富 基 金 是 否 派 發 收 益 須 視 乎 基 金 表 現 而 定 , 並 不 擔 保 一 年 派 發 兩 次 收 益 。